香港警方拘13涉衝立會暴徒 最小僅14歲
【7·4香港連線】大公報記者高仁、攝影組、調查組報道:立法會大樓於7月1日遭到暴徒瘋狂破壞,各界紛紛支持警方嚴正執法,將暴徒繩之以法。13名男子已被警方拘捕,年齡介乎14至36歲;另有7男2女涉在網上「起底」警員及攻擊警方網站被捕。警方行動仍在繼續。
立法會秘書處昨首次讓傳媒進入拍攝損毀狀況。這個對記者而言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」的立法會,呈現的是極其陌生的「容貌」,滿目瘡痍、觸目驚心!其中破壞程度最嚴重的大堂,玻璃碎片散落一地,鐵馬紮成的路障仍未移除,電子顯示屏凹痕深陷,牆壁上滿是粗口塗鴉,其中一面牆上掛着的「立」字標誌仍黏着蛋殼,散發出陣陣臭味。
大堂玻璃碎片散落一地,木櫃倒冧,鐵馬紮成的路障仍未移除(大公報製圖)
議員平日開會的會議廳內,主席座位的破損最為嚴重,區徽被塗污,部分建制派議員的座位被搜掠,櫃桶被打開,多份文件被撕成寸碎。地下的保安控制室一片狼藉,無數文件散落地上,網線斷口整齊,明顯是以利器割斷,現場狀況慘不忍睹,如同遭狂徒爆竊,反對派口中所謂「文明暴徒」,破壞力有如「拆樓」。
警方就6月30日公眾集會期間發生的多宗案件拘捕5男1女,年齡介乎20至72歲,涉嫌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、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」、「普通襲擊」及「在公眾地方打架」。
立法會主席肖像被毁(大公報製圖)
「佔中畫家」被捕
警方稱,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昨日上午在旺角拘捕一名31歲姓潘本地男子,涉嫌襲警、刑事毀壞、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強行進入,涉及6月21日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,以及7月1日有衝擊立法會事件。據悉,被捕人士是人稱「佔中畫家」的示威常客潘運塘。
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前日亦作出拘捕行動,於港九及新界共拘捕9人,包括7男2女,年齡介乎16至40歲,被捕人士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、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、刑事毀壞及威嚇會刑事毀壞等罪名。
網罪科警司莫俊傑指出,被泄的資料包括警員及其家屬中英文全名、身份證號碼、住址等個人資料,有同事收到大量滋擾電話,包括被恐嚇「知你住喺邊度,會殺咗你」;亦有人以分散式阻斷服務(DDoS)方式攻擊警察網站,但不成功。
莫俊傑強調,未經使用者同意披露個人資料屬刑事罪行,而攻擊警察網站則屬刑事毀壞,警方強烈譴責網上違法行為。他明言,網上世界並非無法可依,現實世界可用的法例於網上亦適用,故不論現實或網上世界,如發表有刑事成分的字句,均會觸犯法例。莫俊傑指出,拘捕行動仍在進行中,不排除日後會有更多人被捕,目前已接獲800名警員求助,並將150宗個案轉介私隱專員公署跟進。
會議廳牆上被塗鴉,寫上大量粗口,大量顯示器被打爛(大公報製圖)
有電腦專家解釋,所謂「起底」一般是匿名者由被害人的facebook、instgram等社交平台的公開資料,收集整合後再將資料放上加密平台,不過,警方只要有搜查令,便可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追蹤發放者,或循社交媒體、帳戶綁定的個人資料入手,便有機會追蹤到犯案人士。
暴徒曾威脅「引發塵爆」
警方連續兩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蒐證,包括進行指模鑒證、DNA鑒證、三維激光掃描等,強調對非法行為必定「跟進到底,並將暴徒繩之於法」。另有港燈人員到大樓旁邊的變電站檢查電力裝置。
另外,警方昨晚發稿解釋當日撤走立法會警力的決定,稱當時現場示威者揚言「引發塵爆」、「以死相搏」,又以鐵馬、鐵枝等利器,甚至是有毒及易燃的化學品襲擊警務人員,而立法會綜合大樓是一個室內的密閉空間,警方能夠選擇使用的武力非常有限,示威者亦曾經擅自操控大樓內的電力裝置,隨時可以令現場變得漆黑一片,大大增加在場人士的風險。
其中一個辦公室被惡意破壞,無數文件散落地上(大公報製圖)
警方又指,當示威者開始衝入大樓之時,附近正有大型的遊行活動在進行當中,警方的任何行動都有可能牽動其他人的情緒,令情況惡化,帶來不可預期的後果。警方強調,有關決定經過持續的風險評估及全面考慮,希望各界不要作出不必要的揣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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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報記者高仁、攝影組、調查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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